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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若羌县2018年度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9日 浏览次数: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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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若羌县2018年度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若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9日

若羌县2018年度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关于下达2018年自治区退耕还林还草任务的通知》(新发改西开〔2018〕135号文件)要求,为确保我县退耕还林还草工程顺利推进,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该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县退耕还林还草工程顺利实施,特成立若羌县退耕还林还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艾山江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左 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关文凯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范红毅县财政局局长

萨迪克?托合提县民政局局长

李俊峰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

王 强县水利局局长

李占宏县农业局局长

石国海县林业局局长

肉孜?尕依提铁干里克镇镇长

凯赛尔?库尔班吾塔木乡乡长

吾斯曼?吐尔地瓦石峡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石国海同志兼任,成员从相关部门进行抽调,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纳入工程地块要求

(一)具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国有土地开发证并被认定为严重沙化耕地的非基本农田地块;

(二)基本农田不得纳入工程造林地块;

(三)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现状图上显示为非基本农田、园地的耕地;

(四)各乡镇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已登记造册的2018年新造林地块,以红枣为主;

拟纳入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地块必须同时符合以上四个条件,才可纳入2018年度我县退耕还林还草工程。

三、工程实施时间安排

(一)前期工作准备(7月15日—7月25日)。坚持“农民自愿、政府引导”原则,按照“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自愿申报退耕还林还草建设任务,坚决杜绝“一刀切”、强推强退。一是制定若羌县2018年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工作方案;二是各乡镇对2018年(包括2014年以来符合条件未纳入退耕还林还草地块补查)新造林且已登记造册的造林地块进行初步筛选,将拟纳入年度工程新造林卡片进行重新复核,编制拟纳入2018年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小班因子汇总表,完成农户退耕还林还草申请书填写,收集拟纳入地块农户身份、土地权属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一卡通复印件,并于7月25日前报县退耕办备案。

(二)开展外业调查验收(7月25日—8月15日)。县退耕办根据各乡镇复核结果及农户退耕还林还草申请情况,依据若羌县退耕还林还草工程验收办法开展外业调查验收工作。

(三)内业汇总及核实(8月16日—8月21日)。根据实地调查验收情况,县退耕办完成拟纳入年度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地块进行内业汇总。

(四)县级审查(8月22日—8月30日)。县退耕办将拟纳入年度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汇总表提交县退耕还林还草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成员单位进行会审,最终形成拟纳入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地块、面积。

(五)公示(9月1日—9月7日)。根据县退耕还林还草领导小组核定的工程地块和面积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将作为退耕还林还草工程补助政策兑现依据。

(六)实施方案编制:根据县退耕还林还草领导小组审批核定结果,由县林业局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年度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施方案,通过评审后,由项目牵头部门行文逐级上报,县退耕办组织相关部门按上级批复内容进行实施。

四、工作职责及分工

根据《关于抓紧编制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巴发改综合〔2014〕532号)要求,各部门分工如下:

发改委: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牵头做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规划、实施方案的编制,审核上报等工作。

财政局:负责制定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完成工程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审核及兑现等工作。

各乡镇,县林业局、畜牧局、农业局:负责制定退耕还林还草相关管理制度、退耕还林还草政策宣传、工程地块落实、验收、汇总、技术指导、资料收集整理建档、兑现图、表、卡制作,上报县退耕还林还草领导小组审批,配合完成实施方案编制上报等工作。

国土局:负责配合县林业、畜牧、农业等部门,提供土地利用现状信息数据,核定全县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数据提报信息;甄别上报申请退耕地块,核定符合条件地块的规范坐标及面积,并及时更新土地变更成果县级土地利用现状图。

水利局:负责审核确定重要水源地一级水功能区中的保护区和保留区实施退耕还林还草范围,审核全县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

若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9日印发